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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配合修訂新生血管抑制劑給付規定,於109年6月1日公告生效,後續給付支數及申請審查原則,彙整製作成「新生血管抑制劑健保給付問答集」一案,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5月27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90035526號
 
   
 

 

  主旨:為配合修訂新生血管抑制劑給付規定,於109年6月1日公告生效,後續給付支數及申請審查原則,彙整製作成「新生血管抑制劑健保給付問答集」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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