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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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99年01月29日
不少民眾生病時,為求方便會選擇到藥房購買感冒糖漿,來舒緩病痛,但「豪飲」的結果,可能病還沒治好,就已藥到「命」除。消基會今(28)天公布調查,有高達9成市售感冒糖漿警語標示幾乎「看不見」,消費者恐因此忽略正確用法及用量,危及生命安全。消基會呼籲,衛生署應對藥品統一規範,要求業者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警語」及「副作用」,以維護國人身體建康。
根據國際醫藥服務公司2006年統計,台灣每年感冒糖漿銷售約15億元,以每瓶單價20元來計算,國人1天至少喝掉21萬瓶,用量極為龐大。消基會日前 抽查市面10種品牌的感冒糖漿,發現其中竟有8瓶警語等注意事項標示在紙盒內,字體極小很難去注意到,甚至有1瓶連標示都沒有,消費者很可能沒注意到標 示,而服用過量造成健康問題。
調查並發現,有4瓶違反藥事法第75條規定,未標示副作用,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還有2件未依指示審查基準分別增列成份警語,例如應註明成份中的咖啡因易造成心悸;另有7件用法用量、注意事項、警語等沒有照指示審查基準標明內容標示。
消基會醫療糾紛委員會召集人、新竹國泰醫院急診科醫師趙凱指出,感冒糖漿的主要成份其實都有副作用,過量都會傷及身體。例如用來鎮熱、止痛的乙醯胺酚,服用過量會傷肝、腎;而舒緩鼻塞的抗組織胺,會造成嗜睡,開車族及從事精密工作者恐因此分心,發生危險。
同時,趙凱表示,感冒糖漿成份中的咖啡因、擬交感神經作用劑易引發心悸及心律不整,傷害神經系統,而心臟病、高血壓患者不宜服用。且一瓶60公克的糖漿裡,就含有15克蔗糖,對糖尿病患者來說,將不利於血糖控制。
趙凱並強調,許多老人家習慣服用感冒糖漿來治病,且在一些醫療貧乏地區,如漁民、農民更是依賴藥局,往往只在乎藥品的「藥效」,只想一瓶快快飲下,趕快 上工。這些民眾普遍缺乏正確用藥知識,若藥品「警語」、「副作用」標示不夠明顯、政府宣導不夠,將會大大危及醫療弱勢族群的身體健康。
趙凱也建議,消費者在服用感冒糖漿前,應該主動詢問專業醫藥人員,並看清楚警語標示及依照其用法用量來服用,防止過量。若服用後半小時後出現不適狀況,應立即停用。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則呼籲,衛生署應對藥品制定一致規範,除了在仿單上應完整標示外,更應在成藥外盒上標示注意事項及警語,方便消費者在購買前就可以依照自身的身體狀況,決定是否購買此類藥物。
另外,黃鈺生表示,針對廣告中宣傳的療效,衛生署也應該加以控管,要求業者載明服用過量所造成的後果,並督導業者善盡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