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110年大腸癌防治計畫-提供藥事及檢驗所機構轉介費用及中低、低收入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無痛大腸鏡費用,請於110年11月20日前核銷,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092544529號
 
   
 

 

  主旨:110年大腸癌防治計畫-提供藥事及檢驗所機構轉介費用及中低、低收入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無痛大腸鏡費用,請於110年11月20日前核銷,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