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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十一期防疫口實名制(1.0)繳費期限為110年2月26日,以及第十二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0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200332號
 
   
 

 

  主旨: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十一期防疫口實名制(1.0)繳費期限為110年2月26日,以及第十二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照。

帳務系統連結:https://maskbill.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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