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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聯會03/25公告】轉食藥署通知(再次提醒):第十二期防疫口罩繳費期限至110/03/25 (週四),未於期限內繳款者,將停配口罩且不接受復配申請,請依期限繳費。

   消息來源: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日期:110年03月25日
 
   

 

 

 

敬愛的會員,您好:

轉知[全聯會03/25公告]訊息如下:

第十二期防疫口罩(計費區間110/1/16至110/2/15),繳費期限至110/03/25 (週四),未於期限內繳款者,將停配口罩且不接受復配申請,請依期限繳費。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