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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販售實名制】停配申請及注意事項

   消息來源:新北市藥師公會
   發佈日期:110年05月24日
 
   

 

 

 

停配申請及注意事項

致辛苦的社區藥局藥師:

感謝各社區藥局投入口罩販售實名制團隊,於社區伴演重要的角色,協助及陪伴民眾渡過疫情,彰顯藥師角色及專業形象。

若您因相關因素需退出口販售實名制,請依以下流程送件:

  1. 下載「全民健康保險約特藥局因故暫停或停止實施實名制口罩配銷申請書(藥師)」,
    下載連結: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165
  2. 依申請書內容填寫藥局基本資料及申請事項後,於申請人處用藥局大、小章。
  3. 將申請書正本郵寄至本會(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4. 申請書經本會確認送交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後,報請衛生福利部同意。
  5. 衛生福利部回覆申請結果予申請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本會。

請社區藥局依上述流程提出申請,勿以拒收口罩及拒繳口罩費用方式退出實名制,以維藥師團體專業形象。

社區藥局經申請停配或遲繳口罩費用遭停配後,將無法復配,請注意。

備註:藥劑生會員請洽藥劑生公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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