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配合「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修正條文公布,自公布日起停止適用轉介確定病例就醫藥局之轉檢獎勵,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0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1437037號
 
   
 

 

  主旨:配合「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修正條文公布,自公布日起停止適用轉介確定病例就醫藥局之轉檢獎勵,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