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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十七期防疫口罩實名制(1.0)繳費期限為110年8月25日,以及第十八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0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202354號
 
   
 

 

  主旨: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十七期防疫口罩實名制(1.0)繳費期限為110年8月25日,以及第十八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照。

  第十八期收付款核對期程:

(一)計費區間為110年7月16日至110年8月15日止

(二)本期帳務系統開放核對時間為110年8月16日至110年8月18日。

 口罩實名制(1.0)帳務系統網址為http://maskbill.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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