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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修訂「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醫療院所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肺中指字第1113800221號
 
   
 

 

  主旨:檢送修訂「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醫療院所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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