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有關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輸入之「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1110805336號)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11138882號
 
   
 

 

  主旨:有關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輸入之「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1110805336號)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