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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12條附件5修正公告,請轉知所屬會員。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29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19044287號
 
   
 

 

  主旨: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12條附件5修正公告,請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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