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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業經本部於112年2月17日以衛部醫字第112166008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轄相關機構或會員。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2月17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121660081C號
 
   
 

 

  主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業經本部於112年2月17日以衛部醫字第112166008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轄相關機構或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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