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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對象一事,請貴署惠予協助轉知醫療院所依循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肺中指字第1123700069號
 
   
 

 

   主旨:【公文】有關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對象一事,請貴署惠予協助轉知醫療院所依循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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