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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鼓勵更多醫事機構及醫師參與戒菸 服務補助計畫,已降低取得戒菸服務人員資格之時數,並簡 化戒菸服務個案紀錄表及調升戒菸服務補助基準,請貴單位 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會員參與戒菸服務,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120931550號
 
 

 

  主旨:【公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鼓勵更多醫事機構及醫師參與戒菸 服務補助計畫,已降低取得戒菸服務人員資格之時數,並簡 化戒菸服務個案紀錄表及調升戒菸服務補助基準,請貴單位 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會員參與戒菸服務,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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