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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本部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謹檢送前揭公告掃描檔(含附件)1份,請查照。說明: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辦理。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衛授疾字第1120100757號
 
 

 

  主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本部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謹檢送前揭公告掃描檔(含附件)1份,請查照。說明: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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