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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
   發文字號: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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