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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藥物回收處理辦法:名稱修正為「藥品回收處理辦法」 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7條修正一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10884號及衛授食字第1121410885號令修正發布,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2092778號
 
 

 

  主旨:有關「藥物回收處理辦法:名稱修正為「藥品回收處理辦法」 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7條修正一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10884號及衛授食字第1121410885號令修正發布,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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