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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協記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霧峰廠持有之「“協記”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 009130號許可證)」醫療器材許可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2130410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協記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霧峰廠持有之「“協記”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 009130號許可證)」醫療器材許可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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