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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本局查獲有業者於非醫療器材之食用鹽影射醫療效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相關規定,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301289382號
 
 

 

  主旨:有關本局查獲有業者於非醫療器材之食用鹽影射醫療效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相關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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