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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藥師長期照顧Level II培訓課程 |
主辦單位:新北市藥師公會長期照顧委員會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主 持 人:長期照顧委員會張倪芳主任委員 |
課程簡介:衛生福利部為擴大照護人力的培訓,並強化長期照護醫事人員照護能力,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規劃」會議,並完成長期照護醫事人力課程三階段規劃:(1)Level I 共同課程,(2)Level II 專業課程,(3)Level III 整合性課程。提供長照專業服務之人員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課程,以維護專業服務品質。
本課程內容依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函修訂課綱之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II),讓有意願成為長照專業服務人員之藥師了解藥師於長期照顧服務的角色及相關議題,再更進一步接受Level III課程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
參與本課程須先完成取得長照共同訓練課程Level I:請先於此網頁註冊,即可觀看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
註:依據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函(https://reurl.cc/N49pV9):
1、Level II 新舊課綱皆可做為長照專業人員資格文件,故已上過 Level II課程者,無須重新上課。
2、Level III 需為110年公告新課綱始可做為長照專業人員資格文件。
3、已完成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下稱8+4課程),查前開課程係考量於109年Level II與Level III課程規劃期間,提供專業服務人員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前暫行替代訓練機制,該等人員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課程。
4、惟查截至目前為止確有部分提供長照專業服務之人員尚未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課程,為免影響專業服務提供,勉予同意該等人員至遲於112年8月31日(含)前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課程。 |
報名時間:03月18日(星期一)13:00至04月10日(星期三)12:00止(額滿即止) |
![](/sites/default/files/pictures/icon.gif) 上課時間:
113年04月20日(六)08:30 – 17:30(08:00簽到)
113年04月21日(日)08:30 – 17:30(08:00簽到)
113年04月27日(六)08:30 – 17:30(08:00簽到)
113年04月28日(日)08:30 – 17:30(08:00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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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s/default/files/pictures/icon.gif) 上課地點:新北市藥師公會重新路第一會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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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點數:
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認證32點(申請中)
長照教育積分32點(申請中)
藥師LEVEL II 課程培訓研習證明書(須全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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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對象:
限有Level I資格之藥師(本會會員需繳清當年度會費)
1、新北市藥師公會會員報名網址(75位):https://reurl.cc/xLojML
2、外縣市藥師報名網址(75位):https://reurl.cc/OGD3or |
![](/sites/default/files/pictures/icon.gif) 報名名額:150位 (本會會員需繳清當年度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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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費用1,000元(本會會員需繳清當年度會費) |
餐點:提供午餐便當(免費),請於報名時詳實填寫用餐情形。
*因應便當店訂購數量限制,無法提供素食便當,僅提供方便素,敬請見諒。 |
講義:提供電子講義,連結:https://reurl.cc/qrogZ0 ,請學員自行下載列印。 |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150名):
1、請填寫Beclass表單報名表。
2、請於報名表單上確認剩餘名額,如已額滿,勿再繳款報名。
3、依公告提供之繳款資訊,匯款至公會指定帳戶。
4、先行繳費後,於報名表單附上 LEVEL I 證書、繳費憑證。
※恕不受理電話/e-mail/傳真報名。 |
繳費方式:繳費方式如下:
匯款至以下公會指定帳戶
銀行名稱:玉山銀行(808)
分行名稱:二重分行
帳戶名稱:社團法人新北市藥師公會
帳號:0945-940-019996
※注意事項:
1、請先行繳費再報名,並於報名表內提供匯款帳戶後5碼及匯款憑證之照片。
2、請勿使用無摺匯款,以便會計核對及確認。 |
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課程採過卡方式簽到,請攜帶身份證,並於課程規定之簽到、簽退時間內完成簽到及簽退,上課後「半小時內」未簽到者,或當日未簽退者不予補簽,且無法給予當次課程學分。如不能配合上課時間者,請勿報名參加,謝謝。
2、課程四天之簽到及簽退依據長照教育積分規定,每日均須上午簽到、上午簽退、下午簽到、下午簽退,每日共4次,且皆須本人親自進行簽到退,不得代簽。
3、學員名單將於113年04月15日(星期一)13:30更新至本則公告附件。
4、上課學員必須參與全部課程,勿遲到早退以示尊重講師,(Q&A亦屬課程一部分,請勿提早簽退,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5、限報名本人上課,簽到須本人親簽,若發現代簽上課,視為曠課不給予學分。
6、最後一日課程結訓後將發放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將收行政工本費300元。
7、課程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災來襲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當日課程進行與否,將依據新北市政府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公告為準(公會網站依規定進行公告)。
8、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之規定為基準,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將不另行通知,敬請隨時注意網站公告。
9、繳費完成報名手續後,如欲取消報名,請於113年04月12日(星期五)15:00前完成申請,將全額退還報名費用,逾期提出者,本會將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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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為尊重講師並避免他人上課權益受到影響,於上課期間請勿大聲喧嘩,並將手機轉為靜音或震動。
2、為保持上課場所空氣品質,空調冷暖感受不一,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3、場地備有茶水,為響應環保,不提供紙杯,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4、交通、停車請自理(交通指引)。
5、請學員當日自備口罩,依自身狀況配戴口罩。
6、本次繼續教育課程學分請學員於113.05.13後至衛生福利部積分管理系統查詢,若查詢結果發現登入錯誤或異常,請於113.05.20前告知本會。
7、衛生福利部已建置「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本會長照課程不發給紙本學分證明,請學員於課程結束一個月後,自行登錄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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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新北市藥師公會 - 李專員(02)2278-3277 分機23 |
課程公告連結
https://reurl.cc/proVGa
![](http://cipa.taiwan-pharma.org.tw/sites/default/files/doc/wang_zhan_gong_gao_qrcode.png)
電子講義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qrogZ0
![](http://cipa.taiwan-pharma.org.tw/sites/default/files/doc/ke_cheng_jiang_yi_-qrcod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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