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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標示不清 最高罰20萬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林佩怡
   日期:99年04月14日
 
   

 

 

 

你吃的中藥標示清楚嗎?煎煮中藥包標示不清,民眾幾次看診下來,累積許多藥包,搞不清楚該吃哪包藥,台北市議員陳玉梅要求市府調查。北市衛生局說,藥袋未標示清楚最高可罰廿萬,會立刻稽查。

陳玉梅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中藥分「水藥」與「科學中藥」,坊間科學中藥都有標示成份和用法,但自費的水藥(煎煮中藥)未標示藥名、劑量等,民眾根本不知道吃了什麼藥。

陳玉梅說,去年立法院修法通過《醫療法》及《醫師法》規定藥袋應載明藥名、劑量、用法等,她接到民眾投訴,水藥藥袋上完全沒有標示,幾次看診下來,累積一大堆藥包,根本不知道裡面是什麼藥,怕吃錯藥只好丟掉。

陳玉梅說,順天中醫、文化中醫與劉桂蘭中醫都未提供藥品資訊,理由千奇百怪,以「涉及智慧財產權」、「電腦無法輸入建檔」等搪塞。她痛批,水藥藥包沒有標示使用期限,若藥材發霉也看不到。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說,藥袋未註明日期、保存期限及保存方法,可處醫療機構一至五萬元、醫師二至十萬元,未限期改善可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