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4月26日衛署照字第0992861110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行政院衛生署補助醫事人員至山地鄉開業要點」、申請書及切結書各1份(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之新聞公告/衛生署公告/98衛生署公告下載電子檔)。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