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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費定上限無罰則 楊志良:輿論壓力夠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陳奕華
   日期:99年05月13日
 
   

 

 

 

就診掛號費,高低差距多達十幾倍,對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決議,掛號費將定上限150元,要求衛生署儘快公告,預計今年七月上路,但由於掛號費屬醫 院行政費用,無法強制規範,衛生署採行政指導方式,希望透過民意監督力量與市場機制,促使收費較高的醫療院所調降收費,也就是說就算醫院不遵守,目前也沒 有罰則。

就醫掛號費用差很大,從50到300、400都有,高低差了十幾倍,12號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議二代健保草案時決議,考量民眾負擔,醫院不 管層級與門急診,掛號費最高不超過150元,要求衛生署儘速公告,預計七月實施,但由於掛號費不屬於醫療費,就算院方超額收費,目前無法可罰,只能形同道 德勸說。

對此,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將與地方衛生局討論規範,不過相信這次立法院通過,具重要宣示意義,醫界大部分都會配合,因為輿論壓力可能比罰則更有用。

「所有收費標準各醫院要跟衛生局報備,這點我們在跟衛生局商量,看有沒有什麼辦法來規範,但是我們這樣宣示,立法院通過,我相信大部分醫院 都會配合,像上次我們打H1N1(疫苗),說全部不收掛號費,可是這是沒有約束力,可是我們所有醫院診所都遵從,我想醫院需要回應社會的期望。」

掛號費定上限150元,是否可能讓原本只收50、100的醫療院所,提高收費,楊志良表示,依市場機制不太可能,反倒是有機會讓收費高於上 限的醫療院所,回應社會要求,調降掛號費用。而目前低收入戶或領有殘障證明等族群,掛號費可減免,至於慢箋病患領藥時,也都不需再付掛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