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台灣中醫服務品質,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今天(25)宣佈,將在明年3月辦理中醫醫院與醫院附設中醫部門評鑑工作。並規劃未來中醫學系畢業生必須先到通過評鑑的醫院進行2年訓練計畫,才可自行開業。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指出,台灣約有1萬多人領有中醫執照,其中大約5千人開業。然而,現行想要自行開業的中醫師,只需到掛著中醫招牌的醫院或診所訓練即可,因此造成開業中醫師素質良莠不齊的現象。
衛生署計畫搭配明年完成的中醫醫院評鑑,強化教學訓練功能,從民國103年起,訓練場所限定於中醫教學醫院,為中醫品質把關。
中醫醫院評鑑曾於民國95年首次實施,黃林煌說,截至民國98年底,我國已有19家中醫醫院,81家醫院附設中醫部門,民眾接受中醫醫療照顧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衛生署依據醫療法第28條規定,將於明年再次辦理中醫醫院評鑑。
黃林煌表示,衛生署已遴選45位評鑑專家,預計於11月底公告評鑑作業程序、評鑑基準與評分說明等規章,評鑑結果無分等級,只分通過與未通過兩種,也可供民眾做為中醫就醫場所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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