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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細菌NDM-1 衛生署列法定傳染病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網
   日期:99年09月10日
 
   

 

 

 

在全球造成6人死亡的超級細菌NDM-1,由於已經攻陷全球10多個國家,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緊急在9日晚間正式公告,將「多重抗藥性腸道菌感染 症」(New Delhi metallo-β- lactamase 1 Enterobacteriaceae,即NDM-1腸道菌感染症)列入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目前台灣還沒有這種超級細菌的病例,因為並非空氣傳染,病人不 必強制隔離,衛生署呼籲醫療院所和醫師一旦發現疑似病例,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同時將病毒株送到衛生署進行確認。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類傳染病定義為「其他新興傳染病及再浮現傳染病,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指定時,規定其報告期限」,幾年前在台灣引起致死的傳染病「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即被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新增的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正式名稱是「NDM-1腸道菌感染症」,尚未從歐、美、港、日等國家地區入侵台灣,但可別小看它,可是在全球奪走超過10條人命,目前陸續在全球至少16個國家爆發疫情,號稱無藥可醫的超級細菌。

這個被稱為「末日細菌」的超級細菌NDM-1屬於腸桿菌的一種,和大腸桿菌屬於同一家族,NDM-1不但可以自我複製,還會跨越不同的細菌種類, 現有的抗生素幾乎都殺不死。疾管局表示,NDM-1超級細菌並非空氣傳染,而是透過外科手術的接觸或器械傳染的腸道菌,患者不需強制隔離。

通報定義包括:
一、臨床條件,同時符合下列二項條件:
(一)出現感染症狀,特別是曾接受侵入性或外科手術等相關醫療措施。
(二)醫師懷疑為「NDM-1腸道菌感染症」感染之病患。

二、流行病學條件,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一)病患於六個月內曾有國外旅遊史,特別是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區。
(二)病患雖無國外醫療史,但醫療照護過程中具有與「NDM-1腸道菌感染症」疑似個案之接觸史。

雖然國內還沒有人感染,但疾管局不敢掉以輕心,9日晚上正式公告,將NDM-1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醫師如果接到疑似個案,必須在24小時內通 報,並將病人菌株送至疾病管制局昆陽實驗室進行確認,要是沒有通報,將被處以9萬到45萬元的罰款,戰戰兢兢,小心防範,就怕一但有人感染引起連鎖效應, 超級細菌會在台灣一發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