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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醫療用抗生素類藥品在醫師詳細問診及照護下,達到最佳效益,及避免因流(濫)用而衍生「抗藥性菌株」及「人畜共通抗藥性菌株」之產生,危及民眾健康安全,除再次重申加強查處外,亦請 貴會轉知並輔導各相關會員自律,加強抗生素類藥品銷售、供應及調劑流向管控;並切勿任意未經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抗生素)予民眾,以防觸法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99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北衛藥字第0990145931號
 
   

 

 

 

主旨:
為期醫療用抗生素類藥品在醫師詳細問診及照護下,達到最佳效益,及避免因流(濫)用而衍生「抗藥性菌株」及「人畜共通抗藥性菌株」之產生,危及民眾健康安全,除再次重申加強查處外,亦請  貴會轉知並輔導各相關會員自律,加強抗生素類藥品銷售、供應及調劑流向管控;並切勿任意未經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抗生素)予民眾,以防觸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10月14日FDA藥字第0991413371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依據旨揭案由,本局將加強查刻藥局(房)、西藥販賣業者未經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抗生素)之情事,並請  貴公會加強宣導教育,避免流為非法使用,以維民眾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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