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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衛生局「管制藥品申報說明會」(附上課投影片)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99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北衛藥字第0990159655號
 
   

 

 

 

主旨:
本局訂於12月1日、2日、4日、5日(星期三、四、六、日)假本局9樓大禮堂辦理「管制藥品申報說明會」,請貴機構務必擇一梯次派員參加,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99年度管制藥品管理計畫辦理。
二、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登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前項登載情形,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之方式,定期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管制藥品管理局申報。」,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違反第28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下罰鍰。
三、爾來發現本縣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時有年度管制藥品申報資料有誤之情事,為協助貴機構正確申報年度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等資料,爰分批辦理4場說明會,請務必派員參加,俾利了解管制藥品申報事宜,並請於說明會後1週內(12月13日前)完成相關更正事宜,以免觸法。
四、相關須更正管制藥品申報資料之機構,如未能於期限內(99年12月13日前)完成更正申報事宜者,則本局將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課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