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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食品添加物衛署納管理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蘇湘雲
   日期:100年02月21日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近日修正規定,為「羥苯甲酸甲酯」、「蓖麻油」、「食用紅色六號鋁麗基」、「乙基纖維素」,以及「聚氧乙烯(40)硬脂酸酯」等食品添加物增列使用範圍、限量標準等。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過去對於這些食品添加物,沒有相關規定,該局參考國外趨勢、研究,加上越來越多食品廠商使用這些添加物,所以針對這五項食品添加物訂出使用規範,以保障民眾飲食健康。

以 「羥苯甲酸甲酯」為例,這是一種防腐劑,過去食品廠商多用羥苯甲酸乙酯、羥苯甲酸乙酯、羥苯甲酸丙酯、羥苯甲酸丁酯等,現在也將羥苯甲酸甲酯納入管理,新增標準規定,這種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食品,與醬油,用量以「對羥基苯甲酸」計算必須在0.25g/kg以下。也可用於醋,及不含碳酸的飲料, 以「對羥基苯甲酸」計算,必須在0.10g/kg以下。可用於蔬果及外皮的用量計為0.012g/kg以下。

其他像「食用紅色六號鋁麗基」則不得使用於鮮肉類、生鮮魚貝類、生鮮豆類、生鮮蔬菜、味噌、醬油、海帶、茶等食品。其他相關規定都已公告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