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仁碩實業有限公司持有之「“艾美“人工水晶體(衛署醫器輸字第010833號)」、「“艾美“玻璃體替代物(衛署醫器輸字第008720號)」2張藥物許可證,業經行政院衛生署100年03月31日公告禁止輸入及販售前述藥物許可證產品,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廠商立即下架回收,請 查照
由 Admin 在 2011, 四月 15 - 14:17 發表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發文日期:100年04月08日 |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0043324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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