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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審議案例分享—顯影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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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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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2歲的阿力,靠著開計程車為業,養活妻子和三個還在就學的小孩。阿力不抽菸、不喝酒,平常身體很不錯,從年輕到現在,連感冒都很少發生。直到去年冬天,連著幾個星期,阿力一直咳嗽,咳到受不了了,才去醫院看診。

醫師安排阿力照了胸部X光,結果顯示肺部有一小塊陰影,為了看得更清楚,以利診斷與後續治療,醫師建議他進行胸部電腦斷層掃描,並使用顯影劑加強影像效果。

就在顯影劑打入身體沒多久,阿力突然出現呼吸困難的情況,嘴唇腫了起來,隨即陷入昏迷,醫師判斷他可能對顯影劑過敏,立刻開始搶救,但最後阿力還是回天乏術,因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阿力的妻子在醫院的協助下,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過調查發現,阿力使用的顯影劑是合法藥物,發生過敏性休克這種的嚴重不良反應是極為罕見的,而且從病歷和病程發展來看,阿力的症狀的確可能是顯影劑造成的,雖然醫療人員已經盡力搶救,但是還是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因此衛生署的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判定,阿力的案件符合藥害救濟死亡給付要件,給付救濟金200萬元。

使用顯影劑造成的不良反應,例如噁心、嘔吐、紅疹等等,絕大部分是輕微而短暫的,極少數具有特異體質的民眾,可能在打了顯影劑後發生氣喘、血壓降低、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的情況,但是這些狀況極為罕見,民眾也不需要因為太過擔心而拒絕必要的檢查,反而可能延誤疾病的治療時機。

當醫師認為有必要做進行需注射顯影劑的相關檢查時,建議您可以與醫師充分討論,了解為什麼要做檢查、還有沒有其他替代辦法、是否由專業人員操作、先前是否有過類似的過敏反應,還有如果在檢查當中發生不良反應,院方將會提供怎樣的協助和治療等。在檢查過程中如果有任何不適,也要立刻向醫護人員反映;檢查結束最好休息觀察一陣子,確定身體無恙後再離開醫院。

而對於使用顯影劑卻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的患者,我國有藥害救濟制度給予保障;只要是在沒有人為疏失的情況下,且經衛生署藥害救濟過審議委員會認定不良反應的發生確實與顯影劑有關,就可以獲得藥害救濟給付。近三年的藥害救濟申請案中,有17件疑似與顯影劑有關,經過審議後有12 件獲得給付,少數沒有獲得給付的案例通常是患者本身的疾病所導致的不適症狀,和顯影劑沒有明確的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