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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人體試驗 下顎壞死求償無門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羅融、黃天如
   日期:100年05月19日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陪同一女子召開記者會,女子泣訴其父親在長庚醫院藥物人體試驗中受害,指控醫院、藥廠互踢皮球而求償無門。長庚醫院強調,一切依法執行,個案係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經主治醫師說明後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才參加試驗。

女子表示,其父親因罹患攝護線癌,經醫師建議服用雙磷酸鹽類(Zometa)實驗性藥物,卻出現下顎骨壞死、遭切除的情況,而「受試者同意書」上只有「可能會出現下顎或牙齒感染」而無「壞死」字樣,求償無門。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組長許蒨文指出,衛生署已要求該案發生的林口長庚醫院,針對是否善盡告知責任、提供病患足夠資訊等,由人體試驗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目前已暫停林口長庚醫院所有的臨床試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