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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劑改2類毒物 最快1個月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薛孟杰
   日期:100年06月01日
 
   

 

 

 

塑化劑事件越演越烈,行政院要求環保署研議提高塑化劑管制,環保署因此將加快行政程序,下週就要先召開諮詢會議討論。環保署指出,儘管部分塑膠業者仍反對,但由於民氣可用,最快1個月後就能公告塑化劑從第4類有毒物質改列為第2類有毒物質,加強管制

使用塑化劑的目的是使塑膠產品變得更柔軟,便於加工,由於用途廣泛,從保鮮膜到塑膠家具製造過程都用到,國內生產PVC(聚氯乙烯)、PE(低密度聚乙烯)以及PP(聚丙烯)的塑膠工業廠商都在使用,因此廠商對塑化劑提高管制一直有疑慮。環署3年前曾研議將DEHP列為第2類毒化物管控,當時業者就擔心要另設專業人員,人力成本大增,強力反對,環保署最後只能將DEHP列為第4類管制物質。

環署說,若塑化劑改列2類毒化物管制,所有使用塑化劑的業者都要先向環保署申請使用許可,毒化物運送過程也要申報。環保署還要檢視業者是否符合包括,聘請至少一位取得環保署認證通過的毒管人員進行控管等程序,由於毒管人員有管制申報之責,而且要在毒物污染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緊急控管,需接受環保署1個月的訓練,因此不少塑化業者都私下抱怨「找麻煩」,希望環保署收回成命。

林建輝不否認,仍有塑化業者認為提高管制,只會讓合法業者增加成本,卻無法杜絕不肖業者添加在食品當中。

林建輝指出,我國目前對塑化劑管制,與歐盟、美加、日本相同層級,但一旦改列,台灣將是全世界管制塑化劑最嚴格國家,對於嚇阻違法業者,一定會有效果,但要百分百禁絕,仍要靠業者自律與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