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藥物優良製造準則」業經行政院衛生署102年3月11日署授食字第1021100245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該發布令(含附件)影本1份,請查照
由 Admin 在 2013, 三月 28 - 08:58 發表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3月18日 |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415439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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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公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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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3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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