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張國周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張國周"強胃散(衛署承製字第010124號)」藥品成分「碳酸氫鈉」批號4056(含)以前產品(有效日期2019年3月以前),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由 Admin 在 2015, 六月 23 - 16:08 發表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 |||||||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101447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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