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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張國周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張國周"強胃散(衛署承製字第010124號)」藥品成分「碳酸氫鈉」批號4056(含)以前產品(有效日期2019年3月以前),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1014478號
 
   

 

 

 

 主旨:有關張國周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張國周"強胃散(衛署承製字第010124號)」藥品成分「碳酸氫鈉」批號4056(含)以前產品(有效日期2019年3月以前),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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