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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販賣放大美瞳片,臉書氾濫

發表於
   資料來源:蕃薯藤新聞網
   記者:洪素卿
   日期:100年10月14日
 
   

 

 

 

屬於醫療器材的「隱形眼鏡」依規定不得在網路販售,但近年仍不時傳出有民眾觸法。也因為網拍醫材最近越抓越嚴,不少賣家另闢戰場、改到「臉書」賣瞳孔放大片。民眾只要鍵入關鍵字「放大美瞳」,就有五、六個網路賣家供你挑選,使得臉書成了違法販售醫療器材的新通路。

沒執照 不得上網賣隱形眼鏡

拍賣網站興起後,有許多賣家自己到國外跑單幫帶國人喜歡買的成藥、有放大瞳孔效果的隱形鏡片,甚至發展到台灣下單、國外出貨,最近連臉書都成了賣場。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強調,不管是在拍賣網站或是臉書等社群網絡,依規定,凡是沒有實體通路、未領有藥商許可執照,都不得販售隱形眼鏡,在網路上販賣隱形眼鏡,已經違反藥事法依法可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康照洲指出,雖然部分瞳孔放大片並沒有度數、不具矯正效果,但只要是隱形眼鏡就不能在網路販售。除了隱形眼鏡外,包括OK繃、耳溫槍、保險套、衛生棉條、老花眼鏡、驗孕試紙及血壓計等都是醫療器材,都必須在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才能販售。

依據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販賣醫療器材應該要向直轄市或縣 (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取得藥商許可執照才可營業。但是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藥商登記事項包括營業地址、場所及主要設備平面略圖等,形同要有實體店面才能申請,現行規定下,網路賣家不能申請賣藥。

網購醫材用品 出問題難求償

有部分消費者認為衛生署此舉「管太多」!康照洲則表示,這些醫材品質一旦出問題,可能造成人體危害,但是透過網路販售的器材恐難以追溯責任或是求償,消費者最好不要網購醫材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