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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所屬會員依規定辦理第一級至第四級管制藥品98年度上半年收支結存資料之申報作業

發表於

公文日期:98年7月24日

主旨:
請轉知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所屬會員依規定辦理第一級至第四級管制藥品98年度上半年收支結存資料之申報作業,暨輔導其使用網路媒申報並於相關刊物或會議中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98年7月1日管稽字第0980510225號辦理。
二、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依規定應於98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98年上半年收支結存資料之申報作業,違則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三、行政院於98年4月9日公告,將札來普隆(Zaleplon)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機構內如存有含該成分藥劑,應設簿冊登錄藥品之收支結存情形,於99年1月申報。
四、為提升行政效率,請輔導所屬會員逕至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申請帳號密碼(網址:http://cdmis.nbcd.gov.tw)以利使用網路媒體申報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其中有關「管制藥品之購買(退貨)及轉(受)讓」資料,請所屬會員即時上網申報,俾利確實掌握藥品流向,防範流為不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