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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醫學工程師應明確規範

發表於
   資料來源:TaiwanNews
   記者:
   日期:101年12月18日
 
   

 

 

 

行政院衛生署今天說,醫學工程師管理醫院各式器材,如果應考資格有排他性,應明訂職掌範圍,且應保障現職人員工作權利。

醫學工程師是醫學領域的新興應用科學,為推動專業證照化,提升醫療品質,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與蘇清泉舉辦「醫學工程師法草案公聽會」,邀各界提出對醫學工程師的應考資格、執業範圍等待討論事項的看法。

醫學工程師主要在各醫療院所或器材供應業者,管理從壓舌板、棉花棒到X光機、核磁共振攝影(MRI)等醫療器材,職掌範圍跨領域。

成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系教授張志涵表示,醫學工程領域專業性高,且重視跨領域訓練,應考資格的排他性有必要性。

不過,中華民國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振聰說,如果醫學工程師朝證照化、應考資格有排他性,且要求所有醫療器材業者都要聘醫學工程師,恐造成業者龐大人事成本。

長庚紀念醫院專員蘇永基說,目前醫院的醫學工程師,有自商管科系、電機系或機械系畢業者,學經歷一樣跨領域,建議應思考應考資格排他性問題。

衛生署醫事處視察周道君說,如果醫學工程師證照應考資格有排他性,須明訂職掌範圍,避免糾紛;此外,應明確規範管理或製造層面的職掌範圍,更重要的是保障現有醫學工程師工作權利,以免影響市場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