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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菸吸入劑之衛教指導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所屬醫院聯合藥訊(第17期)
   記者: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  盧令瑜 藥師
   日期:
 
   

 

 

 

 尼古丁(nicotine)口腔吸入劑為用於治療尼古丁依賴的尼古丁替代療法,其作用為經由皮膚(經由口腔黏膜而非進入氣管)吸收以補充尼古丁,可減輕戒菸者因失去尼古丁所產生的戒斷作用,協助使用者度過最難過的階段,逐漸減少使用量以達到完全戒菸的目的。

吸入劑做成口腔吸入劑型的好處為可自行控制使用劑量,且對於有拿菸動作習慣的人,可取代其生活形式。一般療程為3-6個月,可能出現口腔和喉嚨刺激、咳嗽、嗜睡、頭痛、噁心、腸胃不適...等副作用。剛開始使用時,如果是因劑量不足導致戒斷作用無法緩解,可以增加使用的次數。

 

用法:

目前可見的尼古丁口腔吸入劑型為10 mg/Inhaler,每個藥液匣可釋出4mg尼古丁蒸氣,人體最多可吸收2mg,每天使用6-12 個藥液匣,四週之後逐漸減少每日使用量。每個藥液匣可使用20分鐘,可分4次使用,每次5分鐘,換言之,一個藥液匣約可以取代4支香菸。藥液匣一旦打開後,需在12小時內使用完畢,因尼古丁可能揮發,超過12小時效果可能會降低。

 

注意事項:

1、有心血管疾病者,年齡小於18歲的青少年,使用需經過醫師的評估。
2、孕婦、哺乳不建議使用。
3、有口腔疾病的患者不適合使用。
4、已知對尼古丁成分過敏的患者不建議使用。
5、若使用後出現過敏症狀,應立即停止使用。

尼古丁口腔吸入劑是由口腔及咽喉的黏膜吸收尼古丁,約20分鐘後達到最高血中濃度,屬緩釋劑型,不會像吸菸一樣使血中尼古丁濃度快速上升,因此並無法完全壓制菸癮,還是會有想吸菸的衝動。理論上使用尼古丁製劑之後不可再吸菸,以免造成尼古丁過量的症狀。尼古丁並非致癌物,短期使用尼古丁製劑不會加重心血管疾病,而長期使用比持續抽菸對身體的危害來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