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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施行區域,如附件,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030014294號
 
   

 

 

 

 主旨:公告「10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施行區域,如附件,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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