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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暫緩,健保署:雲端藥歷目前尚無法呈現完整資訊,延至明年元旦實施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38期)
   記者: 
   日期:10月12日
 
   

 

 

 

在藥師公會全聯會及各縣市藥師公會共同努力奔走與中央健康保險署溝通下,原訂10月份將執行的特約藥局「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健保署於10月2日宣布暫緩,延至明年1月實施。

健保署表示,「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目前尚無法呈現院所處方內容之虛擬醫令R003(因病情變化提早回診,經醫師專業認定需要改藥或調整藥品劑量或換藥者)之資訊,藥局難以判斷病人是否為重複用藥之個案,因此調整藥局實施時程。

健保署自7月份起,已先針對在同一家區域級以上醫院(包含醫學中心)重複處方及調劑之藥品,核扣其藥費及藥事服務費;地區醫院、基層診所及藥局,原擬於10月份起實施。然而,全面實施健保核扣,包括醫療院所及資訊端,可能會衍生出許多的問題。

當藥局端,接收來自各醫療院所的處方箋,所面臨的問題,包括藥師藉由「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發現有重複用藥之虞時,常無法聯絡到原處方醫師,甚至原處方醫師拒絕更改處方箋。此外,若民眾現場仍要求依處方箋給藥,或者有急迫性用藥需求時,藥師究竟應該如何處理?要如何防止發生健保醫療服務糾紛?再者,資訊端也有疑慮,若雲端藥歷系統運作異常,重複用藥如何辨別?是否應有相關配套措施。

全聯會率藥師團隊努力爭取

由於各方執行皆有疑慮,藥師公會全聯會建議健保署暫緩實施。針對「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蜀平率理監事及各縣市公會理事長於9月1日赴健保署進行座談,並且獲得多位立委支持;同時,各縣市藥師公會亦參與健保署的說明會,會中許多縣市藥局代表強烈反應,指出健保署對民眾宣導不足以及雲端藥歷系統各方面的問題,導致實行起來有相當大的難度,紛紛建議應給予緩衝期,讓政策能夠真正達到減少重複用藥量,而不是造成民眾及藥師的困擾。

核扣應包括雙向整合並加強病患宣導

全聯會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表示,執行健保雲端藥歷方向是對的,但需要藥師專業的加入,藥師有責任和義務來幫助民眾用藥安全的把關。

對於健保署未來執行核扣,古博仁認為應包括開處方端與調劑端的雙向整合。「為什麼醫師開方者沒有任何責任,而藥師如沒有發現重複用藥的問題,就有核扣的問題?」而處方大部份來自大醫院,當藥師遇到重複用藥,需要與醫師溝通時,如何找到醫師,是否也應設立對口單位以便溝通修改處方。

另外,民眾端目前並不瞭解健保署執行核扣的意義,造成藥局與病人間關係緊張,健保署應加強政策的宣導。

雲端藥歷欄位設計可更完善

古博仁建議在雲端藥歷上,增加一個欄位,當藥師發現問題可以留下紀錄。針對醫事人員長期健保給付過低的問題,他也期待將重複用藥所節省下藥費,做合理調整。

「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暫緩實施,全聯會企盼在更完整的設計下,官方能推出解決諸多用藥問題的良策,確保全民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