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28日以衛部字第105126018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5年4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影本(含法規規定)1份,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3月28日
   發文字號:衛部保字第1051260180C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28日以衛部字第105126018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5年4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影本(含法規規定)1份,請查照

 

 相關內容連結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