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有關長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長安雅可寧軟膏」,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50813630號
 
   
 

 

  主旨:有關長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長安雅可寧軟膏」,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