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告增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藥品組
   日期:10月28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51411212號

主旨:公告增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如附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係列出各申請案件重要工作階段之處理期限,並新增(修正)部分項目。

檔案下載
105年10月27日FDA藥字第105141121號公告
【最新版】FDA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含重要工作階段辦理天數(FDA藥字第1051411212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