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藥事法修正草案》規定,中藥材管理技術士執行業務可能侵害到中醫、藥師等權益。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旺全昨(六)表示,中醫界尊重中藥商的工作權,但若授予中藥材技術士可以製造丸、散、膏、丹,一般民眾用藥安全將會受到威脅。
依照《藥事法修正草案》規定,中藥材管理技術士之業務為「不含毒劇中藥材之固有成方,按消費者自用需求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之零售」。此外,中藥材管理技術士主要是經過勞動部技能檢定合格,並非考試院舉辦國家考試合格。
陳旺全指出,中藥材必須經過檢驗,確保重金屬、農藥殘留、生菌數等問題,固有成方含有用藥劑量、藥材品質等問題,固有成方還分醫師處方用藥,醫師診斷後才能調劑,成藥也是藥廠製造才能販賣,因此,如果變成中藥材管理技術士的執行業務恐怕有很大疑慮。另外,依照消費者需求調配藥物,還會侵害醫師診斷權、藥師調劑權。
台北市中師公會名譽理事長陳潮宗醫師表示,全聯會主張既有中藥商業者工作權獲得保障,但是新設中藥材技術士執行業務不要違反憲法,畢竟中藥屬於藥品,如果政府大開方便之門,等於踐踏醫師、藥師專業能力,最後影響全民用藥安全。
全聯會強調,草案中賦予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按照消費者需求給予藥物,這種行為已經涉及醫師對病人進行診斷,依照診斷辨證再給予藥物等醫療行為,如此明顯違反醫療法,同時還會侵害醫師診斷權。
另外,藥師法規定調劑為藥事專門職業範圍,無論調配、調製均屬於「調劑」範圍,亦為藥事專門職業工作項目,所以技術士執行調配顯已侵害中醫師、藥師等專業人員調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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