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8月21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636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增修訂摘要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本預告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27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r98641006@fda.gov.tw

檔案下載
公告掃描檔
F01、F02增修訂摘要表
F01、F02號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