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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伊日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無理頭精油棒(製造日期:2017/6/22)」化粧品,檢出「Toluene0.0005%」且外包裝未標示「全成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陳列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作業,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1308981號
 
   
 

 

  主旨:"有關「伊日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無理頭精油棒(製造日期:2017/6/22)」化粧品,檢出「Toluene0.0005%」且外包裝未標示「全成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陳列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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