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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09年第1季針對滯留大陸地區無法返台領取長期慢性病用藥之個案得提前大於10日領藥不列入核扣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04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90034858號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09年第1季針對滯留大陸地區無法返台領取長期慢性病用藥之個案得提前大於10日領藥不列入核扣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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