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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協助實名制口罩配發之商家,自110年1月1日起不得分裝、包裝、零售或散賣醫用口罩,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0350662號
 
   
 

 

  主旨:有關協助實名制口罩配發之商家,自110年1月1日起不得分裝、包裝、零售或散賣醫用口罩,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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