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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行政協助疾病管制署辦理「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健保卡登錄上傳及申報核付作』(附件1),詳如說明,請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26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10106539號
 
   
 

 

  主旨:檢送修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行政協助疾病管制署辦理「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健保卡登錄上傳及申報核付作』(附件1),詳如說明,請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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