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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羅淑蕾痛批 健保局默許 醫院大賺藥價差

發表於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施曉光、魏怡嘉
   日期:99年03月23日
 
   

 

 

 

政府擬調漲健保費率,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昨天痛批,在健保局主導、醫院藥商配合下,每年送給醫院超過兩百億藥價差及收取四十億的不當部分負擔,前年造就了四家百億高營收的醫院,甚至有醫院營收淨額超越聯發科技、富邦金控等上市公司。

羅 淑蕾昨天質疑,衛生署民國八十六年有一份公函,明白指出藥商免費贈送一定比例的相關產品,視同購藥折扣,如果醫院診所向健保局申請全額給付,即涉及詐欺。 例如醫院如果採購一百顆、每顆六元的藥,總額六百元;若藥商贈送五十顆,每顆藥價成本應該是四元。但通常醫院卻都向健保局申請六元,折扣被當成利潤。但衛 生署到了八十九年竟主動打開大門,公文函示如果金額全額給付,就不算涉及詐欺。

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解釋,目前醫療院所向健保局申請藥價是依藥價基準,與採購價或折扣無關,但羅淑蕾質疑,根據健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申請藥價、器材應依成本給付。李丞華則回應,健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醫療院所必須依藥價基準向健保局申報,兩個條文在法律上有衝突。

羅淑蕾根據民眾檢舉進一步爆料指出,有退休會計師服用同樣藥品「安普諾維」,醫院向健保局申請的價格是六百零五元,但到普通藥局購買卻只要三百九十元,她沒想到醫院利潤竟如此之高。

羅淑蕾還舉其他例子,民眾同樣都是看感冒,一家醫院向健保申請給付五百零七元,另一家申請四百八十九元;另外同樣是看蛀牙,一個診所申請兩百三十點,一個申請一千七百八十點,為何會有如此差別?

面對羅淑蕾的質疑,李丞華只解釋了蛀牙的部分。他說,如果沒有拔牙,不會到一千多元,有沒有照X光、補牙也都有差別,如果一般診斷只要兩百多元。

根 據羅淑蕾的質詢資料顯示,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在2005年營運收入締造兩億七百萬成績,2008年再度締造佳績突破三億,同年上百億高營收的醫院有四家,還有醫院營收淨額超越了聯發科技、富邦金控等知名企業,例如長庚醫院營收達四百二十九億元,年純益率一百九十二億元,約四十四%。

健保局官員表示,財團法人醫院的財報在衛生署的網站上都有公布,可供檢視。另公立醫院的財報都要經過審計部審計,結算也要立法院同意,一切都是公開的資訊。

至於健保藥價支付未依健保法第四十九條「依成本給付」,健保局官員直言,這條是藥商推動加入的,事實上,依健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醫療院所的藥價需依藥價基礎標準支付。由於四十九條與五十一條相衝突,所以後來又在施行細則六十七之一條解釋藥價成本為同一藥品市場平均採購價。